公告自110年1月1日起「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增列輸入行政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097039491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1頁)
主旨:公告自110年1月1日起「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
相關輸入規定,增列輸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限制輸入之含汞產品,應於進口前取
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核發之同意文件。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8月25日環署廢字
第1090062877號公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109年11月27日環化
評字第1091022621號函。
公告事項:
一、配合旨揭公告事項,其他相關輸入規定新增二、(十六)。
二、其他相關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