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部分內容(如附件劃線部分),並自即日起實施。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31001883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部分內容(如附件劃線部分),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叁、十三、繳稅及繳納保證金作業部分內容。
二、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叁、十七、自由貿易協定國家進口貨品通關作業部分內容。
署長 彭 英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