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13年7月1日起刪除CCC3304.99.10.10-5「特定用途化粧品之面霜」等11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3304.99.10.91-7「面霜」等6項貨品號列。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6月07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30653294號
附件說明:如文1130653294-1.pdf
主旨:公告自113年7月1日起刪除CCC3304.99.10.10-5「特定用途化粧品之面霜」等11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3304.99.10.91-7「面霜」等6項貨品號列。
依據:貿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1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3年2月19日FDA器字第1139009207號函。
公告事項:旨揭貨品之中文名稱如附件「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