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廢止「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公告事項:廢止「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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