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業者關切輸美產品如何課徵對等關稅 (美國對等關稅 懶人包)

對等關稅 稅率及課徵時間

  1.    在美東時間 4月 5日 凌晨零時 1分 前已裝船,及在最後運輸途中貨品,將僅課徵原應課關稅。
  2.    在美東時間 4月 5日 凌晨零時 1分 以後至 4月 9日 凌晨零時 1分 以前已裝船,及在最後運輸途中之貨品,除原應課關稅外,將額外課徵 10%對等關稅。
  3.    在美東時間 4月 9日 凌晨零時 1分 以後裝船之貨品,將依國家別不同之對等關稅稅率額外課徵對等關稅,台灣為 32%。
  4.    為避免已裝船及在途運輸貨品之例外被濫用,引用在途貨物例外之最後報關期限為美東時間 5月 27日 凌晨零時 1分 。
  5.    並非所有 5月 27日前報關貨品均可適用在途運輸例外,必須符合以上各裝船日期之要求。

最新資訊:川普總統在美東時間 4月 9日下午於社交平台truth social發文, 表示 將 「 對等關稅 」 暫停 90天,暫停
期間稅率降至 10%,並立即生效。 (實際情形仍以美國官方公布為主)

不適用對等關稅貨品如下 

  1.    已依 《 1962年貿易擴展法》 第 232條款加徵 25%國安關稅之鋼鐵、鋁、汽車及汽車零件。(已被加徵232國家安全關稅之產品稅號清單,請詳附件1)
  2.    其他特定貨品:包括銅 (copper)、藥品 (pharmaceuticals)、半導體 (semiconductors)、木材相關產品 (lumber articles)、特定關鍵礦物 (certain critical minerals)、能源及能源產品 (energy and energy products)等。(產品稅號清單請詳附件2)

含美 成分 的定義,以及如何申報 

  1.    倘輸美產品的「美國成分」( U.S. content 占 進口貨品報關價值的 20%以上,則其「美國成分」僅課徵第一欄關稅稅率 (最惠國待遇 /MFN 。至扣除「美國成分」之其他價值,仍需課徵對等關稅。
  2.    「美國成分」是 指 完全在美國取得、製造,或實質上在美國轉型的零件所產生的貨品價值 ,且 美國海關 (CBP)依據相關規定,可要求進口人提交所進口商品的相關資訊,來判定這項商品所含有的美國成分。
  3.    「美國成分」達至少 20%之貨品,應以 9903.01.34稅號申報,且須將該貨品分為兩行 (lines)申報
    (1) 第一行 (first line)應敘明 稅則號列 、 原產國 、 美國 成分的價值 、 產品數量 及 所有適用的關稅 。
    (2) 第二行 (second line)應敘明 稅則號列 、 原產國 、 非美國 成分 物品的輸入價值 、 產品數量 及 所有適用的關稅 。
  4.    有關 9903.01.34「美國成分」說明 及申報方式請 詳附件3

(註 有關輸美產品的稅號分類,美國政府係授權由海關(CBP)認定,屬行政裁量權,爰輸美產品的稅則分類及美國成分之認定等,將由 美國 海關進行個案認定。)

如果產品有被課徵反傾銷及平衡稅是不是繼續繳交

另倘輸美貨品原即被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則仍需繳納該等反傾銷稅、平衡稅。

(最新被美國課徵反傾銷、平衡稅之 清單請詳附件4另最新資訊可上國際貿易署查詢,路徑 經貿 資訊 網 >經貿往來 >貿易救濟與障礙 >各國反傾銷措施)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基隆關籲請勿將預付款項申報為進口完稅價格應減費用,以免受罰

基隆關表示,預付款項(訂金)為實付交易價格的一部分,依關稅法第29條規定,其金額應計入完稅價格,若誤將其申報為完稅價格的應減費用,會導致短報完稅價格,構成虛報貨物價值,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為免受罰,請進口人務必多加留意。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近來有數起進口人誤將預付款項視為交易折扣,並申報為進口報單完稅價格應減費用,而造成補稅及裁處罰鍰的案件。該關強調,預付款項為訂單合約成立後,買方按照合約內容預先支付賣方的部分貨價,雖會於出貨時扣除該款項,但其本質上仍屬實際交易價格的一部分,因此不得列為應減費用。

基隆關最後提醒,依據關稅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及「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叁、八、單證合一進口報單(NX5105)各欄位填報說明,應減費用係指已列入所申報價格內依交易價格規定可以扣除者,如廠房、機械及設備等貨物進口後,從事的建築、設置、裝配、維護或技術協助等費用;進口後的運輸費用及遞延支付(如 D/A 付款條件)所生利息等合計金額。進口人申報前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影響權益。

聯絡人:業務一組 周股長 電話:(02)2420-2951 分機2120

基隆關籲請勿將預付款項申報為進口完稅價格應減費用,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基隆關

自國外標場標得舊汽車及機器腳踏車,報運進口時應將標場手續費等費用計入申報,俾加速貨物通關

基隆關表示,商民自國外標場標得或委請他人代標舊汽車及機器腳踏車報運進口,應確實申報車價及標場手續費等應加計費用,避免因未正確申報相關費用而須補稅或送查價而影響通關速度。

基隆關說明,依關稅法第29條規定,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以該進口貨物交易價格作為計算根據。所謂交易價格指進口貨物由輸出國銷售至我國實付或應付價格;亦即買方就該進口貨物,實際已支付或應支付給國外標場的支付總額為計算基準。是以,標場手續費、競標費及用以支付車輛運輸及儲存相關的標場服務費用均應列入完稅價格申報。海關如發現前述應加計費用有漏報情事,將予以增估補稅。

基隆關呼籲商民進口此類貨品時,應正確申報前揭交易價格並檢附有關文件供海關審核,以利通關及減少徵納雙方爭議。

聯絡人:機動稽核組郭稽核 電話:(02)2550-5500 分機2603

自國外標場標得舊汽車及機器腳踏車,報運進口時應將標場手續費等費用計入申報,俾加速貨物通關

美國課徵對等關稅重點整理

美國課徵對等關稅 (Reciprocal Tariff)

  • 基準關稅10%: 於 2025/4/5 (美國時間) 起實施。
  • 對等關稅: 以下國家將於2025/4/9 (美國時間) 起實施。
  1. 台灣: 32%
  2. 中國: 34%
  3. 越南: 46%
  4. 泰國: 36%
  5. 馬來西亞: 24%
  6. 印度: 32%
  • 個別商品關稅:
  1. 自 2025/4/3 (美國時間) 起,對汽車課徵25% 的關稅。 (如: 輕型卡車、乘用車…等成車)
  2. 電腦: NB、PC。
  3. 金條、銅、藥品、半導體及木材製品: 暫不受對等關稅影響。
  • 墨西哥、加拿大: 不受對等關稅影響 (因已實施課徵 25% 的關稅)。

** 若符合USMCA商品,可獲得豁免。**附件

  • 自2025/5/2 (美國時間) 起,取消USD800 以下小額貨物關稅豁免。
  • 自2025/5/3 (美國時間) 起,對汽車零件課徵 25% 的關稅。(EX: 引擎、變速箱、輪胎、鋰離子電池、火星塞、避震器及車用電線)。
  • 自 2025/3/2 (美國時間) 起已對鋼鐵、鋁徵收 25% 的關稅。

 

PS.美國公告對進口汽車與零配件課徵 25% 關稅,課徵清單請參考附件第九頁。

國貿局: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799990

 

高雄關提醒業者正確申報經高溫焙燒陶瓷板之稅則號別,以利通關

高雄關表示,近來有業者申報自中國大陸進口「岩板」(SLATE),稅則號別第6803.00.00號「已加工板岩及板岩製品或凝集板岩之製品」,第1欄稅率7.5%,無輸入規定,但經審核結果應歸列稅則號別第6907.21.00號「吸水率以重量計不超過0.5%之無釉陶瓷舖面磚、貼面磚,包括爐面磚及牆面磚,列入第690730目及第690740目者除外」,第1欄稅率10%,輸入規定: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

該關進一步說明,經查來貨係經高溫焙燒陶瓷板,吸水率均小於0.5%,由鉀鈉長石、球黏土、高嶺土及硅灰石等打磨成粉後,經3萬噸以上高壓成型,再以攝氏1200度以上高溫燒製,並經表面處理打磨、塑化噴墨等加工增加其美觀性,適合加工桌面、電視牆、背牆、中島、餐桌等,施工電視牆、背牆、中島等都需木作打底、切割、開孔、倒角後再以岩板專用結構膠黏貼岩板。依解釋準則一、六規定,並參據HS註解6907節詮釋,宜歸列稅則號別第6907.21.00號。

高雄關呼籲,業者報運進口此類貨物,其產地如為中國,且未能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專案許可者,將導致貨物退運或放棄之損失,請業者於進口時正確申報貨品稅則號別,並注意相關輸入規定,俾利貨物通關。如有疑問時,可於進口前,依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規定,備齊申請書等文件,向該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高雄關稅則預先審核洽詢電話:07-5628262。另於通關時如發生稅捐爭議,可向納保官申請溝通協調,以協助解決相關爭議。

業務單位:業務一組
聯絡人:楊稽核
電 話:07-5628260

新聞稿聯絡人:林課員
電 話:07-5628223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高雄關

防堵非洲豬瘟! 臺中關呼籲勿攜帶或寄送豬肉製品入境

非洲豬瘟疫情持續在全球多國蔓延,為防範病毒入侵台灣,保障國內畜牧產業與食品安全,臺中關提醒民眾切勿從國外攜帶或寄送豬肉及其製品至台灣,以免觸法。

非洲豬瘟是高致死率的動物傳染病,疫情目前擴及世界82國,其中亞洲地區有19國通報發生疫情,顯示國際間疫情嚴峻。我國於113年10月31日獲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認可為非洲豬瘟非疫國,成為東亞二個非洲豬瘟非疫國之一,實為多年共同努力之成果。臺中關將會持續查緝,對所有進口包裹實施100%X光檢查,將非洲豬瘟病毒阻絕於境外。

臺中關表示,由疫區進口豬肉製品,首次違規者主管機關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再犯者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民眾如有非洲豬瘟相關問題,可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站「非洲豬瘟疫情專區」查詢,網址: https://asf.aphia.gov.tw/index.php

新聞稿聯絡人:業務一組  魏小姐
聯絡電話:04-23015110 分機589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臺中關

小心!勿輕信境外不法集運業者不實廣告,以免受罰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近日發現有境外不法集運業者以不實廣告,宣稱海關發布新政策,放寬管制或禁止輸入貨品通關等不實訊息,民眾切莫輕信,以免受罰。

關務署說明,不法集運業者往往以不實廣告,謊稱海關發布新政策或宣稱能夠不受法規約束,提供進口管制或禁止輸入貨物(如:螺螄粉、香菇、電子煙等)報關服務,惟實際是以虛報貨名或將貨物隱匿於包裹內等方式違法通關,若進口人輕信,不僅個人將因參與不法,面臨高額罰款,甚至刑事責任,亦對國家安全及經濟秩序帶來危害。

海關提醒進口人,切勿輕信不法業者謊言,亦不可心存僥倖,誤觸法網,倘有相關貨品輸入規定問題,可至關務署之貨品歸屬稅則查詢系統(https://hscode.customs.gov.tw/)或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點選通關服務/免證查詢服務/其他相關查詢/GC473貨品輸出入規定)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521
小心!勿輕信境外不法集運業者不實廣告,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請正確申報貨名、稅則及檢附許可文件,以加速通關

基隆關表示,近期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等各式電動機器腳踏車銷售益夯,帶動進口是類產品貨量增加。因來貨屬性不同,應依其特性正確申報貨名,並依貨名申報稅則號別、稅率及貨物稅,對於中國大陸製造的車輛,應同時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許可文件,方可進口。

基隆關說明,各式電動機器腳踏車大致分為電動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滑板車四類,其分類主要視有無人力輔助踏板,若為有踏板電動機器腳踏車,因其動力來源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其正式名稱為電動輔助自行車」,歸屬稅則號別第8711.60.20號(稅率20%),並應課徵貨物稅8.5%;至無踏板電動機器腳踏車,則歸屬稅則號別第8711.60.10稅率18%),亦須課徵8.5%貨物稅,惟其中「電動滑板車」,經財政部90年11月8日台財稅字第0900456894號函核釋認定為休閒工具,不得於道路上使用,非屬應稅貨物,因此免徵貨物稅。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至於電動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車輛,自113年11月30日起須經監理單位掛牌、投保強制險後才可上路,其中「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25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60公斤以下;倘車輛係以電力為主,卻不符上述要件,則屬「電動機車」範疇,請業者申報貨物名稱時,務必注意分辨,避免貨名與海關認定不同而有爭議。

基隆關提醒,業者應於申報進口前,仔細審視貨物特性是否符合前揭分類原則並詳列貨名、規格及功能,按照正確的稅則號別及簽審規定申報,才能加快通關並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人:桃園分關黃股長政偉 電話:(03)355-8220 分機161

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請正確申報貨名、稅則及檢附許可文件,以加速通關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基隆關

海關新制 私運仿冒品不限金額均將罰鍰 估6月上路

依據現行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若私運進出口貨物經查發現非屬真品,導致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價值不超過新台幣5000元,僅會被沒入物品,但可免處罰鍰,顯有失衡,故財政部關務署近期修正相關規範,擴大納入私運貨物是侵害商標權等的仿冒品時,亦不再適用小額免罰規定,新制預計6月上路。

官員表示,若修正草案正式上路,私運貨物若是仿冒品、山寨品,將處以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並沒入其貨物。

針對出入境旅客,實務上,若台灣海關發現旅客出入境攜帶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的貨品,大多是先扣下貨物,並移送偵辦是否需負相關刑事責任。

官員指出,修正草案將對外預告至4月28日,預計6月可正式上路,民眾可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發表意見。

依據現行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若私運進出口貨物經查發現非屬真品,導致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價值不超過新台幣5000元,僅會被沒入物品,但可免處罰鍰,顯有失衡,故財政部關務署近期修正相關規範,擴大納入私運貨物是侵害商標權等的仿冒品時,亦不再適用小額免罰規定,新制預計6月上路。(示意圖/中央社資料照)
財政部關務署近期修正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私運仿冒品入境,不論價值一律處以罰鍰,及沒入貨品,新制預計6月上路。(示意圖/中央社資料照)

現行海關緝私條例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規定,私運(即未向海關申報)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會被處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並由海關沒入貨物,但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或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未逾5000元者免處罰鍰(即小額免罰);若貨品是槍砲、彈藥、毒品例外,無法適用小額免罰。

同時,根據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之1規定,如果是有向海關申報的進出口貨物,經查發現非屬真品,導致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則須處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並由海關沒入其貨物。

根據上述規定,造成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的防冒品貨物有向海關報運者不得免罰,私運者反而有小額免處罰鍰的待遇;為使處罰標準一致化並強化邊境管制,海關修正相關標準規範,由原本的私運槍砲、彈藥、毒品不可適用小額免罰,擴大範圍至非屬真品平行輸入的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者,亦不能適用。

官員表示,此標準修正過後,私運貨物若是仿冒品、山寨品,將比照有向海關申報的進出口貨物,不論其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或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是多少,都是處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並沒入其貨物。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海運|胡塞武裝重啟紅海襲擊,全球航運再受衝擊!

葉門胡塞武裝(Houthi)宣布恢復對紅海航運的襲擊,終結自2025年1月以來的短暫平靜。隨著以色列對加薩的封鎖持續,胡塞武裝將再次針對以色列相關船隻,甚至擴大攻擊範圍至經過曼德海峽、紅海及亞丁灣的商船。這一決策不僅讓全球航運業者面臨更高的安全風險,也可能對全球供應鏈造成嚴重衝擊。

紅海戰火重燃:航運業再陷危機

紅海航線是全球最重要的貿易通道之一,每年約12%的國際貿易、30%的貨櫃航運及40%的能源運輸需經由此路線通過蘇伊士運河。自2023年底胡塞武裝發動攻擊以來,全球主要航運公司,包括馬士基(Maersk)、地中海航運(MSC)及赫伯羅特(Hapag-Lloyd)等,已陸續改變航線,部分貨輪選擇繞行非洲好望角,以避免紅海風險。

雖然今年1月以來,由於加薩地區的短暫停火,胡塞武裝對商船的攻擊有所減少,但隨著以色列於3月2日封鎖人道援助進入加薩,胡塞武裝的軍事行動再度升級。他們聲明將恢復針對以色列船隻的襲擊,並將目標擴大至與以色列有關的企業、航運公司,甚至可能波及中立國家的船舶。

紅海衝突擴大,對全球航運的影響

⚠️ 運輸成本飆升:繞行非洲的高昂代價

由於紅海危機持續發酵,許多航運公司選擇繞行非洲好望角,避開風險較高的紅海航線。然而,這一決策雖然降低了安全風險,卻帶來了嚴重的成本負擔。

▪️航程拉長,運輸時間大增:原本經由蘇伊士運河的亞洲—歐洲航線,現在不得不繞行非洲南端的好望角,這使得航程增加約6000至8000公里,航行時間也從原本的約30天延長至40-45天。這不僅影響貨物到港時間,也增加了企業物流規劃的難度。

▪️燃油成本飆升:航行距離變長,意味著燃油消耗大幅增加。根據業界估算,每艘大型貨櫃輪額外燃油成本可能增加100萬至200萬美元,這筆開銷將轉嫁給進出口商,最終可能反映在消費者物價上。

▪️運費翻倍,市場價格連鎖反應:自2023年11月以來,亞洲至歐洲的航線運費已經翻倍。如果紅海危機持續惡化,運費可能進一步上漲,影響全球供應鏈與商品價格。

⚠️ 供應鏈緊張:企業物流面臨挑戰

供應鏈管理已成為企業最關鍵的問題之一,特別是依賴「即時供應鏈」(Just-in-time supply chain)的產業,如汽車製造、電子產品、醫藥業等,這場紅海危機正帶來嚴重影響。

▪️零部件延遲,生產線恐停擺:許多企業的庫存管理以「即時供應」為主,當航運延誤時,供應鏈很快就會斷裂。例如汽車與電子產品製造業,若關鍵零組件無法按時抵達,可能導致整條生產線停擺。

▪️貨品短缺,零售市場受創:消費電子、家電、時尚零售等行業的供應鏈高度全球化,若貨品無法及時補貨,將影響市場供應,進而推升價格。例如,某些熱門電子產品可能因貨櫃延誤而缺貨,導致價格上揚。

▪️新興市場衝擊最大,經濟發展受阻:非洲及中東等依賴紅海航線的地區,貨物流動受阻後,基本商品的進口將變得更加困難,嚴重影響當地經濟。例如部分糧食、醫療用品等關鍵物資的供應中斷,可能對當地民生造成威脅。

⚠️ 保險與安全風險增加

隨著海上攻擊事件頻繁發生,船舶保險費用大幅增加,戰爭風險附加費(War Risk Surcharge)已成為航運公司不得不承擔的額外財務負擔。

▪️保險費率飆升,航運業成本壓力大增:根據倫敦保險市場數據,紅海航行的保費較去年上漲三倍以上。

▪️航運公司調整策略:部分企業開始採用更小型的船舶、分散貨物運輸風險,但這可能影響貨運效率,也會增加整體營運成本。

 

如果紅海危機與巴拿馬運河的航運中斷持續,導致貨櫃運費上漲趨勢延續到2025年底,那麼全球消費者物價可能進一步攀升。

📌 全球平均消費價格:預計到2025年底上漲0.6%
📌 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受影響最嚴重,價格可能上漲0.9%,其中加工食品價格更可能飆升1.3%
📌 最不發達國家:整體消費價格預計上漲0.8%

這些脆弱經濟體主要靠海運進口生活必需品和工業產品,但過去 10 年來,它們的航運連結度下降了 9%,跟其他開發中國家相比,跟全球航運網絡的連結程度少了 10 倍。
這代表一旦全球航運出問題,這些國家更難進口商品,缺貨風險更高,價格也會漲得更快,讓當地經濟和民眾的生活成本受到更大衝擊。

 

資料來源: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 Copyright - 高甲實業有限公司
- design by Morc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