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12年12月15日起刪除CCC0402.91.90.00-5「其他乳及乳油,未加糖或未含其他甜味料者」1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0402.91.90.10-3「未加糖或未含其他甜味料之蒸發乳(…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08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20154039號
附件說明:如文1120154039-1.pdf

主旨:公告自112年12月15日起刪除CCC0402.91.90.00-5「其他乳及乳油,未加糖或未含其他甜味料者」1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0402.91.90.10-3「未加糖或未含其他甜味料之蒸發乳(濃縮乳),含脂重量不超過1%,冷凍者」等5項貨品號列。
依據:貿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為農業部)112年7月11日農牧字第1120231444號函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11月15日FDA食字第1121303150號函。
公告事項:旨揭貨品之中文名稱如附件「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

 

1120154039-1

公告113年度瓜地馬拉共和國原產之粗製糖及精製糖,適用關稅配額輸入事宜。

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8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21027902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一

主旨:公告113年度瓜地馬拉共和國原產之粗製糖及精製糖,適用關稅配額輸入事宜。
依據:我國與瓜地馬拉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下稱臺瓜FTA)附件3.04關稅調降表與其執行委員會第16號決議文及海關進口稅則第17章增註三。
公告事項:
一、113年度適用臺瓜FTA關稅配額之粗製糖及精製糖,由瓜國管理核配,相關輸入事項如下:
(一)貨品名稱、稅則號別、配額數量及分配(進口)期間如附表。
(二)配額內關稅:免稅。
(三)關稅配額證明書核發:由瓜國糖業協會(Asociacion de Azucareros de Guatemala)核發。
(四)有關瓜國獲配廠商及分配情形,請洽我駐瓜國大使館經濟參事處,電話:502-23390708,電子郵件:Guatemala@sa.moea.gov.tw。
二、原產地認定:依臺瓜FTA原產地規則辦理,並依規定檢具瓜國權責機關核發之原產地證明文件供海關查核。
三、輸入規定:貨品進口時,應依我國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相關查驗規定辦理。

部長 莊 翠 雲

 

11210279021公告附件

公告修正112年度瓜地馬拉原產之粗製糖及精製糖,適用關稅配額輸入數量如附表。

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8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21027902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112年度瓜地馬拉原產之粗製糖及精製糖,適用關稅配額輸入數量如附表。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112年11月14日貿雙二字第1127034731號函、我國與瓜地馬拉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執行委員會第16號決議文及海關進口稅則第17章增註三。
公告事項:修正本部111年10月25日台財關字第1111026686號公告之公告事項一、(一)附表,有關112年度瓜國原產粗製糖及精製糖適用關稅配額輸入之數量。

部長 莊 翠 雲

 

1121027902公告附件

公告自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六日起,原產自宏都拉斯共和國全部進口貨物停止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及其增註規定。

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21029225號
附件:

主旨:公告自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六日起,原產自宏都拉斯共和國全部進口貨物停止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及其增註規定。
依據:海關進口稅則總則第二點之一及行政院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院臺財字第一一二○○一六○六一號函。
公告事項:因應宏都拉斯共和國退出「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共和國暨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自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六日起,原產自宏都拉斯共和國全部進口貨物停止適用海關進口稅則第二欄稅率及其增註規定。

部長 莊 翠 雲

財政部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另鞋靴產品反傾銷稅課徵期限屆滿不繼續課徵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調查案(下稱版材反傾銷稅案),財政部及經濟部初步認定有傾銷情事,並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為防止我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財政部公告自112年12月7日起對上述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為期4個月;另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鞋靴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期間至113年1月16日屆滿,翌日起停止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4條及第16條規定,財政部應於初步認定公告之翌日起60日內完成有無傾銷之最後認定,經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者,將移請經濟部於40日內作成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之最後調查認定。財政部於接獲經濟部有損害我國產業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提交審議小組審議,審議小組除以傾銷及產業損害等因素為主要之認定基礎,並得斟酌案件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決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同時表示,我國自96年3月16日起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鞋靴產品課徵反傾銷稅,為期5年,歷經101年12月13日及108年1月17日公告分別繼續課徵5年,課徵期間持續至113年1月16日;財政部112年6月6日公告,國內同類貨物產業代表認有繼續課徵之必要者,得於公告翌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前開期限內,財政部未接獲任何就該案提出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之申請,爰課徵期限屆滿即停止課徵。

版材反傾銷稅案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公告、傾銷及產業損害初步認定報告,請至關務署官網(https://web.customs.gov.tw/貨物通關/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調查中案件-反傾銷稅案),及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官網(https://www.trade.gov.tw/經貿往來/我國採行之貿易救濟措施/案件調查/調查中案件)查閱,如有疑問請電洽關務署諮詢專線(02)2550-5500分機1031。

新聞稿聯絡人:王科長麗鈞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1056

財政部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另鞋靴產品反傾銷稅課徵期限屆滿不繼續課徵

民眾購買一般車輛後改裝成輪椅車,不符合免徵貨物稅規定,無法據以申請退還已納貨物稅

基隆關表示,近日有民眾詢問如購買已稅車輛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再改裝為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是否符合免徵貨物稅規定?

基隆關說明,依據貨物稅條例第12條第5項及貨物稅稽徵規則第7條第5項規定,自104年2月6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之車輛,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免徵貨物稅。所稱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指符合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第14條附件第67、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之車輛。因此,購買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該車輛除應符合前揭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之規定外,其加裝輪椅升降設備應於新領牌照前完成,才符合貨物免徵條件。

基隆關提醒,貨物稅條例第12條第5項規定免徵貨物稅之要件為「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之車輛」,所以,購買一般車輛後,再行改裝為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並不符合免徵貨物稅規定,無法據以申請退還已納貨物稅。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進口地海關(基隆關業務一組02-24202951、五堵分關02-86486220、八里分關02-86305427、桃園分關03-3558220)。

聯絡人:八里分關劉宇秦股長     電話:02-8630-5427分機120

公告自112年12月15日起CCC2804.30.00.00-8「氮」增列輸入規定代號「508」,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27035110號
附件說明:如文1127035110-1.pdf

主旨:公告自112年12月15日起CCC2804.30.00.00-8「氮」增列輸入規定代號「508」,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11月15日FDA食字第1121303150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1127035110-1

修正「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部分條文。

經濟部、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7 日
發文字號:經園字第11255600420號
台財關字第1121026393號

修正「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部分條文

保稅業務管理辦法修正條文

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修正條文

 

部  長 王 美 花
部  長 莊 翠 雲  出國
政務次長 阮 清 華  代行

行政院核定繼續機動調降汽油、柴油與水泥貨物稅應徵稅額,及牛肉、奶粉、奶油與小麥等貨品關稅稅率

財政部表示,因應俄烏戰爭情勢,為確保國內物資充裕,穩定物價,業依貨物稅條例第7條與第10條及關稅法第71條規定,報奉行政院核定,自113年1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繼續機動調降汽油、柴油與卜特蘭一型水泥3項貨物稅應徵稅額,汽油由每公升徵收新臺幣(下同)6.83元調降至4.83元,降幅29.3%,柴油由每公升徵收3.99元調降至2.49元,降幅37.6%,卜特蘭一型水泥由每公噸320元調降至160元,降幅50%;繼續機動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關稅稅率,牛肉由每公斤10元調降至5元、烘焙用奶粉由10%調降至5%、奶油由5%調降至2.5%、無水奶油由8%調降至4%,降幅均為50%,另小麥由6.5%調降至免稅,降幅100%。

財政部提醒,配合本次降稅措施之實施期間,國產汽油、柴油及水泥之適用期間,依貨物稅條例第2條規定,以出廠日為準;其他進口貨物適用期間之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又依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係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之準據。

財政部提供「機動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1份供外界參考。

機動調降牛肉、奶粉、奶油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

 

新聞稿聯絡人:

貨物稅部分:游科長忠信(聯絡電話:02-23228139)

 

關稅部分:江科長顯和(聯絡電話:02-25505500轉1040)

單項少量不得進口大陸物品之數重量及金額,均符合規定者免申辦輸入許可

基隆關表示,依據經濟部公告「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未准許輸入之大陸工業產品(稅則第25章至第97章,註:公告排除適用者除外),其起岸價格在新臺幣3萬2,000元以內,且單項產品在24件以內者(即24 PIECES/UNITS,不能以件數論計者,在40公斤以內)准許免證進口,但屬稅則第6802節下之石材、稅則第6907節下之瓷磚者,其單項產品需同時符合在24件以內且在40公斤以內。

基隆關說明,前述「起岸價格」係指海關對全份進口報單所核定前述大陸物品之CIF總價;「單項產品」係以型號認定,如無型號,則以報單之單一項次分別計算,不論有無型號,均不得以尺寸規格及顏色分項計算;惟稅則第68章及69章貨品,其有貨品專屬號列之相同貨品者,應以專屬號列作為計算「單項產品」之基礎,如專屬號列係以尺寸區分,應合併計算(例如稅則第6907節下之瓷磚合併為一項次計算),若無專屬號列者,則以「貨品名稱」為計算基礎。

基隆關補充,以花崗岩產品為例,貨品分類號列6802.23.00.00-1「花崗岩,經簡單鋸切成表面平整者」、6802.93.30.00-0「花崗岩製家庭用具和衛生用具」均為專屬號列,6802.93.90.00-7「其他花崗岩製品」,則為非專屬號列。倘來貨為「花崗岩製風水球底座」及「花崗岩製樣品-柱珠」,因均核歸貨品分類號列6802.93.90.00-7「其他花崗岩製品」之非專屬號列,則可以貨品名稱「花崗岩製風水球底座」及「花崗岩製樣品-柱珠」,分別計算其件數或重量是否符合上開少量免證規定,提醒商民多加注意,以加速通關。

關鍵字:大陸物品

聯絡人:五堵分關何振宏股長  電話:02-8648-6220  分機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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