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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17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內容,及CCC2934.99.90.90-1「其他雜環化合物」刪除輸入規定代號「508」,增列輸入規定…

2024-01-18 管理組廠商管理科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1月18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27039477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5頁1127039477-1.pdf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1905.90.10.00-3「盛裝藥物用之空囊」等17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內容,及CCC2934.99.90.90-1「其他雜環化合物」刪除輸入規定代號「508」,增列輸入規定代號「847」,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11月30日疾管感字第1120047095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1127039477-公告

1127039477-附件

113年度進口柚子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1月9日16時9分50秒。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台關綜字第1131001808號
附件:

主旨:113年度進口柚子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1月9日16時9分50秒。
依據:農產品課徵額外關稅注意事項及財政部113年1月16日台財關字第1131000128號公告。

署長 彭 英 偉

1・6万TEU型メタノール燃料の第1船は来年2月に就航する

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部分內容(如附件劃線部分),並自即日起實施。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31001883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部分內容(如附件劃線部分),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叁、十三、繳稅及繳納保證金作業部分內容。
二、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叁、十七、自由貿易協定國家進口貨品通關作業部分內容。

署長 彭 英 偉

 

公告附件

海關籲正確申報「生鮮、冷藏牛內裙肉」稅則,以加速貨物通關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生鮮、冷藏牛內裙肉(inside skirt)」非屬肉品,而係牛的橫膈膜,為一種食用雜碎,應歸屬稅則第0206節「食用雜碎(牛、豬、綿羊、山羊、馬、騾、驢或駃騠),生鮮、冷藏或冷凍」下之貨品分類號列0206.10.90.81-3「食用牛橫膈膜,生鮮或冷藏」,第1欄關稅稅率15%,輸入規定113、B01、F01及MW0,進口時應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辦理檢疫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輸入查驗,且大陸物品不准輸入。而自美國、加拿大、荷蘭、瑞典、日本或墨西哥進口時,則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邇來有業者認為牛內裙肉係於去骨室與其他去骨牛肉一同處理取得,非像內臟類是在屠宰區時被取出,且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註解對第0206節「雜碎」無列舉內裙肉,主張該部位係屬肉品,適用貨品分類號列0201.30.90.90-3「其他去骨牛肉,生鮮或冷藏」(第1欄關稅稅率新臺幣10元/公斤,輸入規定B01、F01及MW0)。該署解釋,橫膈膜係區隔胸腔與腹腔之組織,藉其張弛、擴大或縮小胸腔容積達成呼吸作用,其中厚裙肉、外裙肉及內裙肉為膈膜內不同部位,仍屬橫膈膜,均應歸列稅則第0206節「食用雜碎」下橫膈膜之專屬貨品分類號列。

關務署最後提醒,前述2項貨品分類號列除關稅稅率課徵方式不同及大陸物品不准輸入,業者報運此類貨物生產國別如為前述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時,未能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許可,將導致貨物退運或放棄的損失,籲請業者於進口時正確申報稅則,以加速貨物通關。另海關業實施稅則預先審核制度,如欲瞭解貨物應歸列的稅則,可於進口前,依指定格式填具申請書,並提供貨物相關資訊,向進口地海關申辦。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明衍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1011

 

標題:海關籲正確申報「生鮮、冷藏牛內裙肉」稅則,以加速貨物通關

修正「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2024-01-02 管理組產證管理科

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1250400710號

修正「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作業要點」

0894439744_發布令PDF

0894439744_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要點附件

112年度進口其他液態乳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12月12日11時15分32秒。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
發文字號:台關綜字第1131000232號
附件:

主旨:112年度進口其他液態乳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12月12日11時15分32秒。
依據:農產品課徵額外關稅注意事項及財政部111年12月29日台財關字第1111032254號公告。

署長 彭 英 偉

財政部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課徵反傾銷稅第3次落日調查案,財政部於112年12月29日公告自即日起,中國大陸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按現行核定稅率29.72%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為期5年。

關務署說明,我國自95年6月1日起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毛巾產品課徵反傾銷稅,111年11月30日公告進行第3次落日調查,嗣經財政部及經濟部調查結果,認定傾銷及產業損害可能因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且經濟部綜合分析評估,無充分證據顯示繼續採行反傾銷措施,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有明顯之負面效果,爰按現行核定稅率繼續課徵。

關務署最後說明,繼續課徵公告、傾銷及產業損害調查報告公開版,請至關務署官網(http://web.customs.gov.tw/貨物通關/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近年調查案件-反傾銷稅案)及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官網(https://www.trade.gov.tw/經貿往來/我國採行之貿易救濟措施/案件調查/調查報告)查閱,如有疑問請電洽關務署諮詢專線(02)2550-5500分機1030。

新聞稿聯絡人:王科長麗鈞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1056

公告自即日起,增列「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貨品分類號列第8703.80.00.10-5號「其他轎式小客車(包括篷車、跑車)及旅行車」等2項稽徵特別規定Z,報關時請依規定注意申報。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台關統字第112103207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增列「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貨品分類號列第8703.80.00.10-5號「其他轎式小客車(包括篷車、跑車)及旅行車」等2項稽徴特別規定Z,報關時請依規定注意申報。
依據: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及旨揭合訂本叁、「稽徵特別規定」欄使用說明(十一)。
公告事項:檢附本署稽徵特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署長 彭 英 偉

 

公告附件

善用關務署查詢服務 以掌握貨物復運出口、復運進口免稅優待資訊

基隆關表示,依據關稅法第52條及第53條規定,合於法定免稅要件之貨物,進口貨物在期限前,原貨復運出口者,免徵關稅;而出口貨物於期限前原貨復運進口者,免徵關稅。廠商申請復運出、進口免稅案件,除條文所列舉物品項目外,可至關務署網站查詢,其他由財政部曾專案核准免稅案件清表(下稱清表),瞭解更多適用稅款優待的品項。

基隆關說明,依據關稅法第52條規定,應徵關稅之貨樣、科學研究用品、試驗用品、展覽物品、遊藝團體服裝、道具、攝製電影電視之攝影製片器材、安裝修理機器必需之儀器、工具、盛裝貨物用之容器,進口整修、保養之成品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之物品,在進口之翌日起6個月內或於財政部核定之日期前,原貨復運出口者,免徵關稅。例如:經查詢清表,宮廟自國外進口神轎、神尊、涼傘及大旗,於國內進行宗教文化交流活動後原貨復運出口,可依關稅法第52條規定申請免稅。

基隆關指出,依據關稅法第53條規定,貨樣、科學研究用品、工程機械、攝製電影、電視人員攜帶之攝影製片器材、安裝修理機器必需之儀器、工具、展覽物品、藝術品、盛裝貨物用之容器、遊藝團體服裝、道具,政府機關寄往國外之電影片與錄影帶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之類似物品,在出口之翌日起1年內或於財政部核定之日期前原貨復運進口者,亦免徵關稅。例如:出口樣車,展示後原貨復運進口,可依關稅法第53條規定申請免稅。

基隆關提醒,為利廠商查詢參閱,清表已公告於關務署網站〔路徑:首頁/法令規章/關務法規,勾選「財政部核定免稅清冊/復運出口貨物」(即關稅法第52條免稅案件)或「財政部核定免稅清冊/復運進口貨物」(即關稅法第53條免稅案件)〕後查詢,即可掌握復運出、進口貨物免稅最新資訊。

聯絡人:五堵分關李任右股長    電話:02-8648-6220分機2221

中國再出手!宣布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 明年元旦生效

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周四(21 日)宣布,台灣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規定,北京決定中止 ECFA 部分產品關稅減讓。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表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原產於台灣的丙烯、對二甲苯等 12 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 ECFA 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說,希望台灣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

根據官方所提附件,相關產品包含丙烯、丁二烯、異戊二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混合二甲苯異構體、十二烷基苯、氯仿(三氯甲烷)、氯乙烯、初級形狀的乙烯丙烯共聚物(乙丙橡膠)、其他初級形狀的烯烴聚合物。

在台灣明年 1 月舉行總統大選前夕,北京頻頻出招。中國商務部在上周五發布公告,表示根據調查結果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三十一條規定,正式認定台灣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存在《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三條所規定的情形,構成貿易壁壘。

根據陸方規定,中國商務部可採取雙邊磋商、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其他適當的措施」因應。

高雄市長陳其邁周四表示,中國影響選舉的意圖明顯,過去鳳梨、石斑說禁就禁,干預市場運作與台灣選舉,令人非常失望。

台灣韜略策進學會秘書長吳建忠說,中共近年來不斷恐嚇要斷 ECFA,效應遞減,且成效不大。他說,中共持續恐嚇,讓台商有時間做好因應措施,兩岸交流是好事不是壞事,但這種政治干預經濟的手段已成常態,即便是馬雲、郭台銘等大咖都難敵魔手,更何況是一般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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