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四日生效。

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為防止我國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之高科技貨品供作生產軍事武器用途,爰公告修正旨揭清單,擴大對3項纖維素、1項工具機零件及1項電動機,共計5項國際商品統一分類代碼(HS Code)出口管制。出口人輸出旨揭清單貨品至俄羅斯或白俄羅斯,依貿易法第13條第1項第1款規定,非經許可,不得輸出,並應依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規定,向本部國際貿易署或本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獲准後憑以報關出口。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網址為https://www.trade.gov.tw)。

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 公告

資料來源: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衛生福利部於本(29)日發布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內容為刪除陶斯松等3種農藥23項殘留容許量、增修訂亞醌蟎等22種農藥101項殘留容許量、新增「Afidopyropen」普通名稱為「阿扶平」,以及增列「蘘荷」及「火龍果花」列屬草木本植物,並新增農產品流通緩衝配套規定,自113年4月1日施行。

本次參酌農業部建議農產品儲架期,同步新增刪除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流通緩衝配套措施「自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起,本表所列特定作物之容許量經發布刪除,自發布施行日起算之流通緩衝期間,殘留量符合刪除前之容許量者,可繼續製造、加工、調配、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各類作物之流通緩衝期如下:生鮮食用花卉3個月;蔬果類、香辛植物及草木本植物(含乾燥食用花卉) 1年;乾豆類、咖啡豆、可可豆2年;米類、雜糧類、茶類3年。」,以利各界依循。

我國對於農藥之核准登記及修訂殘留容許量,分別由農業部及衛生福利部依權責辦理。針對進口農產品,因其農作物生長環境、病蟲害防治及用藥方法與國內情形不同,為國民飲食需求,係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參酌先進國家作法,受理增修訂進口農產品殘留農藥容許量之申請。農藥殘留容許量之修正,經審核農藥之毒性資料、農作物殘留量消退試驗資料、核准登記使用方法等科學性資料,參酌國際間標準,評估國人對各類農作物取食總量之累積風險,並會商農業部,經專家委員審核通過,期在保護國內消費者飲食安全之前提下,讓農藥之使用及管理更加合理化。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市售農產品之農藥殘留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依法處辦,讓民眾食的安心。

 

修正(條文)對照表(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修正總說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公告掃描檔 刪除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配套措施規定問答集 增修訂原因及說明依據 修正條文及規定_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七條、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五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

預告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三。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350086600號
附件說明:如文1137029899-1.pdf

主旨:預告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三。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三項。
三、配合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修正附錄三列管物種清單,爰辦理旨揭修正。
四、本次塞席爾增列FAUNA(動物界)/CHORDATA(脊索動物門)/REPTILIA(爬蟲綱)/SAURIA(蜥蜴亞目)/Gekkonidae(壁虎科)/Ailuronyx spp.(青銅壁虎屬)。
五、旨揭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登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trade.gov.tw/)首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六、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三)電話:02-23977518。
(四)傳真:02-23970522。
(五)電子郵件:sv-dept@trade.gov.tw。

1137029899-1

資料來源: 經濟部

公告自113年11月1日起刪除CCC0302.99.10.00-5「魚皮,生鮮或冷藏」等2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0302.99.10.10-3「河魨(豚)魚皮,生鮮或冷藏」等4項貨品號列。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37029744號
附件說明:如文1137029744-1.pdf

主旨:公告自113年11月1日起刪除CCC0302.99.10.00-5「魚皮,生鮮或冷藏」等2項貨品號列,並增列CCC0302.99.10.10-3「河魨(豚)魚皮,生鮮或冷藏」等4項貨品號列。
依據:貿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1、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3年10月4日FDA食字第1139065132號函。
公告事項:旨揭貨品中文名稱如附件「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修訂項目表」。

1137029744-1

 

資料來源: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出口退關原因務必據實填報 以免受罰

基隆關表示,出口人申報出口後,發現工廠出錯貨、更改船期、國外取消訂單等各種原因,可向海關申請退關,實務上因故申請退關原因雖不一而足,但一定要向海關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基隆關進一步表示,為確保退關貨物未被掉包、夾藏管制物品,海關依規定會就退關貨物進行查驗,倘查驗結果顯示退關貨物與原出口報單申報不一致,出口人即有涉虛報違章之虞。為免受罰,出口人可依海關緝私私條例第45條之3規定主動向海關申請更正或陳報,於更正或陳報範圍內,依法免受處罰。

基隆關舉例說明,出口人如果發現工廠出錯貨導致貨名或數量、重量不符,而主動向海關申請退關,惟退關原因僅填列「更改船期」,事後經查驗結果,發現涉有虛報違章,雖出口人主張申請退關在先,並無虛報意圖,惟因不符合前述免罰要件而仍遭裁處。該關強調,此類因工廠出錯貨而退關,在適用海關緝私條第45條之3的免罰要件,除主動申請更正外,出口人仍應據實說明原申報事項(如貨名或數量、重量)有何錯誤而應予更正,才可就更正範圍內的事項主張免罰。

基隆關提醒,退關申請書之注意事項第1點記載「退關或註銷報關原因務必據實填報,以免違反海關緝私條例而遭受處分。」,籲請出口人特加注意,於退關貨物與原出口報單不一致而申請退關時,切勿求快僅填報「更改船期」、「國外取消訂單」等與報單更正無關事項,以免受罰。

聯絡人:業務二組陳小姐          電話:(02)2420-2951 分機5124

出口退關原因務必據實填報 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進口蔬果等農產品請就影響價格資訊詳實申報 以維自身權益

基隆關表示,當進口蔬果等農產品品質異常、規格或交易方式特殊,使得實際交易價格低於一般行情價格時,於報關時請務必據實申報原因,避免涉及海關緝私條例虛報價格爭議。

基隆關說明,近來有進口人提領進口蔬果後才主張實到貨物品質異常(例如:蔬菜遭受寒害、水果過熟)、規格特殊(例如:平頭蘿蔔而非帶葉蘿蔔)或因交易方式特殊(例如:買家臨時取消訂單,貨物已在船上,賣方緊急請求進口人以優惠價格承接),但因報關時沒有申報上情,造成海關依通常交易模式,按一般貨物品質核估完稅價格。進口人事後舉證申請復查,雖予採信,並重新核估,但已耗費徵納雙方作業時間及行政資源。

基隆關呼籲,進口農產品如有造成實際交易價格低於一般行情價格的特殊情形,請在進口報單「申請審驗方式」欄填報代碼「8」表示「申請書面審查」,並於「其他申報事項」欄報明影響價格的資訊(例如:品質、規格或交易方式特殊等),且須檢附證明文件以利海關核估交易價格。若進口人對申報事項仍有問題,請洽詢海關,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人:機動稽核組孟小姐         電話:(02)2550-5500 分機2627

進口蔬果等農產品請就影響價格資訊詳實申報 以維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中國大陸產製花生零食尚未開放進口,請勿跨境網購,避免違法

高雄關表示,中國大陸產製人氣零食「黃飛紅花生」之貨品分類號列為第2008.11.92.00-4號,輸入規定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及F01(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下稱貿易署)為了保護國內相關產業,目前並未開放中國大陸製「黃飛紅花生」食品進口,亦無專案核准案件。市面上販售之中國大陸製「黃飛紅花生」屬非法輸入,已涉及違反進口有關法令,除依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應沒入貨品及處以罰鍰外,並將移送貿易署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裁處。

該關進一步說明,若是自中國大陸入境自行攜帶「黃飛紅花生」,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第2項附表之規定,該花生零食產品可攜帶數量不得超過1公斤,且限個人自用,不得轉售牟利。

高雄關呼籲民眾切勿跨境購買及販賣未開放進口食品;廠商進口中國大陸產製食品前,可先洽詢貿易署或至該署「貨品輸出入規定查詢」網站(https://fbfh.trade.gov.tw/fh/ap/queryCCCRegFormf.do),查明是否為准許進口之貨品,以免觸法受罰。

業務承辦單位:高雄機場分關
業務聯絡人:劉股長
電話:(07)8057010#7060

新聞稿聯絡人:林課員
電話:(07)5628223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

進口蔬果等農產品請就影響價格資訊詳實申報 以維自身權益

基隆關表示,當進口蔬果等農產品品質異常、規格或交易方式特殊,使得實際交易價格低於一般行情價格時,於報關時請務必據實申報原因,避免涉及海關緝私條例虛報價格爭議。

基隆關說明,近來有進口人提領進口蔬果後才主張實到貨物品質異常(例如:蔬菜遭受寒害、水果過熟)、規格特殊(例如:平頭蘿蔔而非帶葉蘿蔔)或因交易方式特殊(例如:買家臨時取消訂單,貨物已在船上,賣方緊急請求進口人以優惠價格承接),但因報關時沒有申報上情,造成海關依通常交易模式,按一般貨物品質核估完稅價格。進口人事後舉證申請復查,雖予採信,並重新核估,但已耗費徵納雙方作業時間及行政資源。

基隆關呼籲,進口農產品如有造成實際交易價格低於一般行情價格的特殊情形,請在進口報單「申請審驗方式」欄填報代碼「8」表示「申請書面審查」,並於「其他申報事項」欄報明影響價格的資訊(例如:品質、規格或交易方式特殊等),且須檢附證明文件以利海關核估交易價格。若進口人對申報事項仍有問題,請洽詢海關,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人:機動稽核組孟小姐         電話:(02)2550-5500 分機2627

進口蔬果等農產品請就影響價格資訊詳實申報 以維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馬來西亞柔佛州攝政王東姑依斯邁殿下宣布自明(2025)年1月1日起更改周休日

馬來西亞柔佛州攝政王東姑依斯邁殿下於本(2024)年10月7日在臉書宣布,在獲得國家元首蘇丹依布拉欣陛下的御准並諮詢柔佛州伊斯蘭宗教局 (JAINJ)意見後,該州自明(2025)年1月1日將更改周休日,由目前之星期五及星期六,改為星期六及星期天。

 

馬國通訊部副部長兼古來國會議員張念群盼該州正式落實全新的周休日前給予緩衝期,以便政府機構、私營部門與各方進行協調討論,確保順利落實,並冀望此改變能夠吸引更多外國投資,因該州支撐國家經濟成長。去(2023)年該州貿易總額達7,530億馬幣(約1,641億美元),占全國總貿易額之29%。

 

柔佛州多名國州議員受訪時也表示,恢復星期六與星期天為周休日將提升該州企業之競爭力,有利於加強與國際貿易接軌。

 

柔佛州早年官方周休日為星期五與星期六,直到1994年,時任州務大臣慕尤丁為促進工商業發展,決定將官方周休改為週六與周日。2014年1月1日起,柔佛州蘇丹依布拉欣陛下宣佈,官方周休日改回星期五與星期六,一直實施至今。

 

資料來源:東方日報(柔官方周休日改為周六日 張念群冀吸引更多外資) &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113年度進口花生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8月12日13時48分04秒。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
發文字號:台關綜字第1131027078號
附件:

主旨:113年度進口花生達基準數量,加徵特別防衛措施(SSG)額外關稅額度為原應課徵關稅稅額33.3%,起徵點為8月12日13時48分04秒。
依據:農產品課徵額外關稅注意事項及財政部113年1月16日台財關字第1131000128號公告。

署長  彭  英  偉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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