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勿輕信境外不法集運業者不實廣告,以免受罰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近日發現有境外不法集運業者以不實廣告,宣稱海關發布新政策,放寬管制或禁止輸入貨品通關等不實訊息,民眾切莫輕信,以免受罰。

關務署說明,不法集運業者往往以不實廣告,謊稱海關發布新政策或宣稱能夠不受法規約束,提供進口管制或禁止輸入貨物(如:螺螄粉、香菇、電子煙等)報關服務,惟實際是以虛報貨名或將貨物隱匿於包裹內等方式違法通關,若進口人輕信,不僅個人將因參與不法,面臨高額罰款,甚至刑事責任,亦對國家安全及經濟秩序帶來危害。

海關提醒進口人,切勿輕信不法業者謊言,亦不可心存僥倖,誤觸法網,倘有相關貨品輸入規定問題,可至關務署之貨品歸屬稅則查詢系統(https://hscode.customs.gov.tw/)或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點選通關服務/免證查詢服務/其他相關查詢/GC473貨品輸出入規定)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521
小心!勿輕信境外不法集運業者不實廣告,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請正確申報貨名、稅則及檢附許可文件,以加速通關

基隆關表示,近期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等各式電動機器腳踏車銷售益夯,帶動進口是類產品貨量增加。因來貨屬性不同,應依其特性正確申報貨名,並依貨名申報稅則號別、稅率及貨物稅,對於中國大陸製造的車輛,應同時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許可文件,方可進口。

基隆關說明,各式電動機器腳踏車大致分為電動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滑板車四類,其分類主要視有無人力輔助踏板,若為有踏板電動機器腳踏車,因其動力來源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其正式名稱為電動輔助自行車」,歸屬稅則號別第8711.60.20號(稅率20%),並應課徵貨物稅8.5%;至無踏板電動機器腳踏車,則歸屬稅則號別第8711.60.10稅率18%),亦須課徵8.5%貨物稅,惟其中「電動滑板車」,經財政部90年11月8日台財稅字第0900456894號函核釋認定為休閒工具,不得於道路上使用,非屬應稅貨物,因此免徵貨物稅。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至於電動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車輛,自113年11月30日起須經監理單位掛牌、投保強制險後才可上路,其中「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25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60公斤以下;倘車輛係以電力為主,卻不符上述要件,則屬「電動機車」範疇,請業者申報貨物名稱時,務必注意分辨,避免貨名與海關認定不同而有爭議。

基隆關提醒,業者應於申報進口前,仔細審視貨物特性是否符合前揭分類原則並詳列貨名、規格及功能,按照正確的稅則號別及簽審規定申報,才能加快通關並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人:桃園分關黃股長政偉 電話:(03)355-8220 分機161

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請正確申報貨名、稅則及檢附許可文件,以加速通關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基隆關

海關新制 私運仿冒品不限金額均將罰鍰 估6月上路

依據現行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若私運進出口貨物經查發現非屬真品,導致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價值不超過新台幣5000元,僅會被沒入物品,但可免處罰鍰,顯有失衡,故財政部關務署近期修正相關規範,擴大納入私運貨物是侵害商標權等的仿冒品時,亦不再適用小額免罰規定,新制預計6月上路。

官員表示,若修正草案正式上路,私運貨物若是仿冒品、山寨品,將處以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並沒入其貨物。

針對出入境旅客,實務上,若台灣海關發現旅客出入境攜帶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的貨品,大多是先扣下貨物,並移送偵辦是否需負相關刑事責任。

官員指出,修正草案將對外預告至4月28日,預計6月可正式上路,民眾可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發表意見。

依據現行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若私運進出口貨物經查發現非屬真品,導致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價值不超過新台幣5000元,僅會被沒入物品,但可免處罰鍰,顯有失衡,故財政部關務署近期修正相關規範,擴大納入私運貨物是侵害商標權等的仿冒品時,亦不再適用小額免罰規定,新制預計6月上路。(示意圖/中央社資料照)
財政部關務署近期修正海關緝私條例相關規定,私運仿冒品入境,不論價值一律處以罰鍰,及沒入貨品,新制預計6月上路。(示意圖/中央社資料照)

現行海關緝私條例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規定,私運(即未向海關申報)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會被處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並由海關沒入貨物,但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或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未逾5000元者免處罰鍰(即小額免罰);若貨品是槍砲、彈藥、毒品例外,無法適用小額免罰。

同時,根據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之1規定,如果是有向海關申報的進出口貨物,經查發現非屬真品,導致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則須處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並由海關沒入其貨物。

根據上述規定,造成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的防冒品貨物有向海關報運者不得免罰,私運者反而有小額免處罰鍰的待遇;為使處罰標準一致化並強化邊境管制,海關修正相關標準規範,由原本的私運槍砲、彈藥、毒品不可適用小額免罰,擴大範圍至非屬真品平行輸入的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者,亦不能適用。

官員表示,此標準修正過後,私運貨物若是仿冒品、山寨品,將比照有向海關申報的進出口貨物,不論其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或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是多少,都是處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並沒入其貨物。

 

新聞來源: YAHOO!新聞

海運|胡塞武裝重啟紅海襲擊,全球航運再受衝擊!

葉門胡塞武裝(Houthi)宣布恢復對紅海航運的襲擊,終結自2025年1月以來的短暫平靜。隨著以色列對加薩的封鎖持續,胡塞武裝將再次針對以色列相關船隻,甚至擴大攻擊範圍至經過曼德海峽、紅海及亞丁灣的商船。這一決策不僅讓全球航運業者面臨更高的安全風險,也可能對全球供應鏈造成嚴重衝擊。

紅海戰火重燃:航運業再陷危機

紅海航線是全球最重要的貿易通道之一,每年約12%的國際貿易、30%的貨櫃航運及40%的能源運輸需經由此路線通過蘇伊士運河。自2023年底胡塞武裝發動攻擊以來,全球主要航運公司,包括馬士基(Maersk)、地中海航運(MSC)及赫伯羅特(Hapag-Lloyd)等,已陸續改變航線,部分貨輪選擇繞行非洲好望角,以避免紅海風險。

雖然今年1月以來,由於加薩地區的短暫停火,胡塞武裝對商船的攻擊有所減少,但隨著以色列於3月2日封鎖人道援助進入加薩,胡塞武裝的軍事行動再度升級。他們聲明將恢復針對以色列船隻的襲擊,並將目標擴大至與以色列有關的企業、航運公司,甚至可能波及中立國家的船舶。

紅海衝突擴大,對全球航運的影響

⚠️ 運輸成本飆升:繞行非洲的高昂代價

由於紅海危機持續發酵,許多航運公司選擇繞行非洲好望角,避開風險較高的紅海航線。然而,這一決策雖然降低了安全風險,卻帶來了嚴重的成本負擔。

▪️航程拉長,運輸時間大增:原本經由蘇伊士運河的亞洲—歐洲航線,現在不得不繞行非洲南端的好望角,這使得航程增加約6000至8000公里,航行時間也從原本的約30天延長至40-45天。這不僅影響貨物到港時間,也增加了企業物流規劃的難度。

▪️燃油成本飆升:航行距離變長,意味著燃油消耗大幅增加。根據業界估算,每艘大型貨櫃輪額外燃油成本可能增加100萬至200萬美元,這筆開銷將轉嫁給進出口商,最終可能反映在消費者物價上。

▪️運費翻倍,市場價格連鎖反應:自2023年11月以來,亞洲至歐洲的航線運費已經翻倍。如果紅海危機持續惡化,運費可能進一步上漲,影響全球供應鏈與商品價格。

⚠️ 供應鏈緊張:企業物流面臨挑戰

供應鏈管理已成為企業最關鍵的問題之一,特別是依賴「即時供應鏈」(Just-in-time supply chain)的產業,如汽車製造、電子產品、醫藥業等,這場紅海危機正帶來嚴重影響。

▪️零部件延遲,生產線恐停擺:許多企業的庫存管理以「即時供應」為主,當航運延誤時,供應鏈很快就會斷裂。例如汽車與電子產品製造業,若關鍵零組件無法按時抵達,可能導致整條生產線停擺。

▪️貨品短缺,零售市場受創:消費電子、家電、時尚零售等行業的供應鏈高度全球化,若貨品無法及時補貨,將影響市場供應,進而推升價格。例如,某些熱門電子產品可能因貨櫃延誤而缺貨,導致價格上揚。

▪️新興市場衝擊最大,經濟發展受阻:非洲及中東等依賴紅海航線的地區,貨物流動受阻後,基本商品的進口將變得更加困難,嚴重影響當地經濟。例如部分糧食、醫療用品等關鍵物資的供應中斷,可能對當地民生造成威脅。

⚠️ 保險與安全風險增加

隨著海上攻擊事件頻繁發生,船舶保險費用大幅增加,戰爭風險附加費(War Risk Surcharge)已成為航運公司不得不承擔的額外財務負擔。

▪️保險費率飆升,航運業成本壓力大增:根據倫敦保險市場數據,紅海航行的保費較去年上漲三倍以上。

▪️航運公司調整策略:部分企業開始採用更小型的船舶、分散貨物運輸風險,但這可能影響貨運效率,也會增加整體營運成本。

 

如果紅海危機與巴拿馬運河的航運中斷持續,導致貨櫃運費上漲趨勢延續到2025年底,那麼全球消費者物價可能進一步攀升。

📌 全球平均消費價格:預計到2025年底上漲0.6%
📌 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受影響最嚴重,價格可能上漲0.9%,其中加工食品價格更可能飆升1.3%
📌 最不發達國家:整體消費價格預計上漲0.8%

這些脆弱經濟體主要靠海運進口生活必需品和工業產品,但過去 10 年來,它們的航運連結度下降了 9%,跟其他開發中國家相比,跟全球航運網絡的連結程度少了 10 倍。
這代表一旦全球航運出問題,這些國家更難進口商品,缺貨風險更高,價格也會漲得更快,讓當地經濟和民眾的生活成本受到更大衝擊。

 

資料來源:優分析產業數據中心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酒類免稅上限自本(114)年1月25日起調高至1.5公升

臺北關表示,財政部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自114年1月25日起,對於入境旅客每人得攜帶自用酒類免稅數量調高至1.5公升。依本次酒類免稅額度調整,有關入境旅客限年滿18歲攜帶自用酒類1.5公升(不限瓶數),且無其他應申報事項者,可直接經由綠線檯通關,免向海關申報。 如攜帶酒類超過免稅數量,入境時應經由紅線檯通關,向海關主動申報,並於酒類5公升(不限瓶數,但攜帶未開放進口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限量內,扣除前開免稅酒數量,經海關查驗後徵稅放行;超過限量者,該次攜帶入境之酒類產品,應檢附酒類進口業許可執照,按一般貨物申辦進口報關手續,或就超逾部分辦理退運或以書面聲明放棄。入境旅客倘攜帶酒類超過免稅數量未向海關申報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規定,由海關沒入並裁處罰鍰。該關呼籲,旅客入境應注意相關規定並誠實申報,如對攜帶之行李物品有疑問,可至該關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taipei)/旅客通關/入境旅客專區查詢,或於入境時至紅線檯向海關洽詢,以確保權益。

業務承辦單位:稽查組   聯絡人:蔡課長   聯絡電話:(03) 398-2293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臺北關

中國反制美國再課稅 對美農產品加徵最高15%關稅

2025/3/4 13:43(3/4 14:36 更新)
美國總統川普重返白宮以來祭出多項關稅措施。(中央社製圖)
美國總統川普重返白宮以來祭出多項關稅措施。(中央社製圖)

(中央社台北4日電)中國宣布反制美國對其再加徵10%關稅,據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今天中午發出的公告,自10日起對雞肉及玉米等產品加徵15%關稅,對大豆及牛肉等產品加徵10%關稅。

中國財政部網站今天中午發布,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公告。公告表示,美國政府3日宣布以芬太尼為由對所有中國輸美商品進一步加徵10%關稅。美方單邊加徵關稅的做法損害多邊貿易體制,加劇美國企業和消費者負擔,破壞中美兩國經貿合作基礎。

公告表示,根據中國關稅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分別是對雞肉、小麥、玉米、棉花加徵15%關稅,對高粱、大豆、豬肉、牛肉、水產品、水果、蔬菜、乳製品加徵10%關稅。

公告又表明,是在現行適用關稅稅率基礎上分別加徵相應關稅,現行保稅、減免稅政策不變,此次加徵的關稅不予減免。

 

公告又表示,2025年3月10日之前貨物已從啟運地啟運,並於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進口的,不加徵此公告規定加徵的關稅。

美國總統川普於台灣時間4日中午起,對中國再加徵10%關稅,連同此前加徵10%關稅,總計加徵20%關稅。

 

 

新聞來源: 中央通訊社

輸往歐盟之鋼鐵產品報關時應檢附原產地證明書

臺中關表示,因應歐盟延長對輸往歐盟之鋼鐵產品之貿易防衛措施(關稅配額),經濟部公告自113年10月1日起,對我國產製之86項鋼鐵貨品輸往歐盟採行管理措施,輸出規定代號為132,該等產品出口歐盟應取得我國為原產地之放行前產證。

上開原產地證明書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委託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簽發,臺中關籲請出口人應取得以我國為原產地之原產地證明書後,再行向海關報運出口,以維護自身權益。相關措施可參閱該署網站(網址:https://www.trade.gov.tw,經濟部113年9月26日經貿字第11350201520號公告)。

臺中關進一步提醒,依據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規定,出口人進口外國鋼鐵材料於國內加工後,如未達實質轉型條件,非屬我國產製之鋼鐵產品,而仍須輸往歐盟者,出口人應於貨品放行前向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申請加工證明書,以外貨出口方式向海關報關。如需進一步詢問,請洽業務二組出口業務課,電話:04-26565101分機110。

新聞稿聯絡人:業務二組 出口業務課 鍾尚宇
聯絡電話:04-26565101 分機 110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香港暫停美國和英國部分地區禽肉及禽類產品暫停進口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宣布,因應世界動物衞生組織和英國環境、食物及鄉村事務部分別通報,指美國印第安納州Washington縣和英國德文郡Teignbridge區爆發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中心即時指示業界暫停從上述地區進口禽肉及禽類產品(包括禽蛋),以保障本港公眾健康。

中心發言人說,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本港去年從美國進口約七萬九千六百三十公噸冰鮮和冷藏禽肉及約一千九百六十萬隻禽蛋,以及從英國進口約九百一十公噸冰鮮和冷藏禽肉及約一百三十四萬隻禽蛋。

發言人說:「中心已就事件聯絡美國和英國當局,並會繼續密切留意世界動物衞生組織及有關當局發出關於爆發禽流感的消息,因應當地疫情發展,採取適當行動。」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2025年2月25日

籲請民眾勿網購進口活體動植物以免受罰

基隆關指出,近期於該關海運快遞貨物專區查獲多起走私活體動植物案件,這些動植物多由網購進口,包括豬籠草、苜蓿草、紅射毒眼鏡蛇、菲南眼鏡蛇、百步蛇及巴西龜等物種,走私活體動植物可能會攜帶傳染病,還會對環境生態及農業經濟造成負面影響,呼籲民眾勿網購此類商品。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依據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活體動植物不得在海運快遞貨物專區進行通關。另海關執行邊境管理,如查獲未經許可輸入活體動植物,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植物防疫檢疫法、貿易法或海關緝私條例等規定,將依法分別移主管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或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裁處,進口人恐面臨最高7年有期徒刑及高額罰金(鍰)。

基隆關強調,民眾為一己之私或一時好奇而購買活體動植物,對於野生動物保育及環境生態恐造成極大危害,畢竟「沒有違法買賣、就不會有傷害」,該關再次呼籲民眾,切勿網購活體動植物,以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

聯絡人:八里分關海運快遞一課王稽核         聯絡電話:02-2610-1108 分機5015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零組件 應正確申報稅則 以維自身權益

基隆關表示,舉凡進口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零組件,在組裝後具備完整或完成貨品主要特性者,應按照成品或整車稅則號別申報,並適用輸入規定「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對於中國大陸製造者,須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專案輸入許可文件,方可進口。

基隆關說明,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零組件與成品,適用關稅稅率不同,且所受輸入限制規定亦有差異。為使海關對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零組件,來貨究以零組件或成品課稅或施以邊境管制,有一致及客觀的認定標準,關務署訂有「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主要特性認定原則」(下稱認定原則)。依據該原則,若同批貨物中除車架外,尚含有主要零件如馬達、控制器或輪圈,海關將依照成車的稅則號別徵收關稅,並根據輸入規定進行通關審核。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近來有業者進口中國大陸產製「BIKE FRAME WITH CONTROLLER」,申報稅則號別第8714.91.20號「其他車架及叉及其零件」,稅率5%,無輸入規定,經審核結果,來貨車架具有控制器,依認定原則已具電動輔助自行車成品主要特性,爰改列稅則號別第8711.60.20號「腳踏車,裝有電動機動力者」,稅率20%,輸入規定為「MW0」(大陸物品不准輸入)。因來貨為中國大陸製造,須主管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專案輸入許可方可進口,進口人爰辦理退運。

基隆關最後提醒,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零組件前,應仔細檢查貨物內容是否符合上述認定原則,依正確稅則申報並取得輸入許可文件,以加速通關流程並保障自身權益。

聯絡人:五堵分關陳承暄 電話:(02)8648-6220 分機2711

進口電動機器腳踏車零組件 應正確申報稅則 以維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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